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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岗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6pt">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报告学校疾病防控情况及传染病发生情况。
铁路、交通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采取防控措施,做好准备,防止经交通工具传播疫情。
公安部门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做好疫病场所和区域现场封锁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疫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不予配合者,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财政部门负责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经费保障。对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使用的有关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民政部门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医疗救助。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区经济计划局(发改委)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价格稳定。
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上肉食品及各类食品的索证验证管理及一般性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增加巡查次数,强化执法力度,严格管理食品市场。
对外合作局协调和落实针对外籍人员的各项防治措施,做好甲型H1N1流感事件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阶段划分和应急反应分级
根据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工作的特点,将应对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甲型H1N1流感流行各阶段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判定。疫情的分级、预警和相应的应急反应认定、宣布和终止,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一)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流感大流行发生前的阶段。人类新亚型流感病毒并不一定最终导致流感大流行的发生,但由于其潜在的大流行威胁,必需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因此,应对大流行的准备阶段包括下列几种情况及应急反应级别。
1、无应急反应阶段:
无新亚型流感病毒报告。
2、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反应阶段:
人类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但未出现临床症状。
3、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反应阶段:
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
4、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反应阶段:
新亚型流感病毒(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二)大流行阶段,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反应阶段:
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即为大流行阶段。
1、新亚型流感病毒(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2、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发生流感大流行。
(三)结束阶段
全国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由卫生部组织专家,并结合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意见判定大流行结束。
全国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由卫生部组织专家,并结合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意见判定大流行结束。
四、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报告和确认
(一)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职责与分工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检查和督导,发现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2、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
3、市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开展实验室检测技术交流合作。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1、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发热门诊、监测网络;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国内外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动态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各级医疗机构负责甲型H1N1流感发现、报告和病人救治。
2、区疾病控制中心要对甲型H1N1流感的高暴露人群,开展监测工作,督促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播散。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发现甲型H1N1流感的疑似病例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应立即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同时分别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处置措施
我区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区政府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卫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包括现场控制、追踪监测、医疗救治、人员物资调度、技术管理,督察与指导;甲型H1N1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解除应急措施并对应急处理措施进行评估。
(一)组织管理
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后,各有关部门立即按职责进入应急状态,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作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疫处置的有关工作,并保持信息畅通。
(二)各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进入应急状态
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进入应急状态,实施应急状态管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理队伍和医疗救治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包括:人员集中、动员培训,物质准备等。
(三)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行综合评估
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指定专业技术机构,包括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农业、畜牧等领域专家会同事件发生地的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共同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调查和现场确认、取证,包括:
1、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甲型H1N1流感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2、标本、样品采集和检验,由经治医疗机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负责甲型H1N1流感的样品、样本的采集,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样品、样本的实验室检测。
3、甲型H1N1流感污染范围。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地及相邻区域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四)疫区控制
1、疫区划定
根据事件综合评估结果,划分疫点、疫区范围,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实施疫区实施管制和处理。
2、现场控制措施
划定疫点、疫区控制按照卫生部制定的《甲型H1N1流感治疗方案(2009年版)》《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3、疫区的解除
从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算起,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仍无新的病人发生,解除疫区。
六、保障措施
(一)队伍建设及其职责任务
各级院前急救、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是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常备专业技术机构。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后,常备专业技术机构与指定的医疗机构、科研单位等共同承担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科学研究、监测信息等技术支持任务。各级院前急救、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应建立常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