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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1日区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红岗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红岗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法制、财经、城建环保、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范国臣
委员 :(按姓氏笔划为序)王顺国 刘建伟 任爱东 李桂玲
张 义 张 征 张治忠 张德春 郭金贵 潘福和
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姜希智
委员: (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 波 王立志 王恒国 史世勤
许小霞 周洪砚 姜兴国 裴成彬 谭再兴 阚凤英
三、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周洪生
委员 :(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 锋 王广生 王连学 邓淑华任 明 朱敬芬 夏万刚 殷红军 徐振滨 焦 阳
四、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常 晶
委员 : (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长青 刘 焕 李金和 陈洪库宋 军 汪洪君 张利民 张广峰 徐典庆 曹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