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岗人大办发 [2008]1 号
关于组织市、区人大代表 开展集中视察活动的通知
杏树岗镇人大主席团、人大各街工委: 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杏树岗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各街工委,在1月上旬至2月上旬组织本代表团的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一次集中视察、检查活动,为出席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做好充分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代表出席区八届二次人代会做准备。 二、内容和方法 内容: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结合本区实际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着重了解经济发展、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情况。具体内容由各代表团自行确定。 方法:深入企业、街道、乡镇、村(屯)、机关、学校实地视察;听取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汇报;座谈讨论;根据视察情况,代表写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代表持证视察,并可以开展事前不通知的暗访。 代表在视察期间可以提出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安排配合。 三、具体要求 1、杏树岗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各街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视察活动要在实效上下功夫,力戒走马观花、坐而论道。通过视察,切实发现和解决问题,协助政府推进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2、要保证代表参加视察活动人数,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代表参加视察活动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 3、通过视察,为参加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准备,力争区人代会期间每位代表至少提出一件建议。各代表团要把此项工作作为硬指标。要组织代表认真座谈讨论,形成向区人代会提交意见和建议的题目,然后由代表分头整理。 4、视察结束后一周内,各代表团要形成视察总结,总结包括视察时间、视察内容、参加视察代表人数、存在问题和对一府两院的建议,在2月10日前报区人大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