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岗人大办发 [2008]3 号
关于报送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工作报告的通知
经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08年2月19日召开。拟定会议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作相应决议;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5、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6、红岗公安分局向区八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7、八百垧公安分局向八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8、听取和审议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9、审查和批准区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书面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10、选举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11、选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测评相关执法单位工作(被测评单位有区法院、区检察院、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土地局、红岗交警队、八百垧交警队、区工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请“一府两院”和被测评的相关部门根据拟定会议议程准备相关工作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报告的时间要求 区政府工作报告时间限制在40分钟以内,字数为6000字左右。区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字数为3000字左右。 区法院工作报告时间限制在20分钟以内,字数为4000字左右。 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时间限制在20分钟以内,字数为4000字左右。 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工作报告时间限制在20分钟以内,字数为4000字左右。 注: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土地局、红岗交警队、八百垧交警队、区工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报告为书面报告,无字数和时间限定,但有格式要求。 二、报送报告的时间要求 各部门要将工作报告于2008年2月14日前,报送区人大办公室。 三、报告的格式要求 1、横开 2、标题:小一宋体加深 副标题:小二楷体加深 3、正文:小二仿宋 一级标题小二黑体 二级标题小二楷体加深 4、页面:纸型:A4 1.5倍行距 上下左右边距均为3厘米 四、印刷份数 1、区政府工作报告270份 2、区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270份 3、区法院工作报告270份 4、区检察院工作报告270份 5、红岗公安分局工作报告270份 6、八百垧公安分局工作报告270份 7、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270份 8、区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书面报告270份; 9、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土地局、红岗交警队、八百垧交警队、区工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报告各160份
红岗区人大办公室 200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