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红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财经、
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08年2月14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红岗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调整红岗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法制、财经、教科文卫、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周洪生
  副主任委员:范国臣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顺国 宁东立 刘建伟 任爱东 张 义 张 征
  张治忠 张德春 郝立武 郭金贵 潘福和 
  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含农林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文英
  副主任委员:谭再兴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波 王立志 王恒国 史世勤 许小霞
  马长青 周洪砚 姜希智 韩伟宇 裴成彬 
  三、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含民侨外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宋 军
  副主任委员:孙日升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张文志 刘 焕 李金和 陈洪库 胡国欣
  汪洪君 张利民 张广峰 徐典庆 曹建华
  四、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姜德辉
  副主任委员:刁国军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锋 王广生 邓淑华 任 明 孙立尧
  朱敬芬 夏万刚 殷红军 徐振滨 焦 阳

                           

 

                          红岗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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